填写信息 律师马上回复
您当前位置是:首页>>法治快讯
电动车新规出台!你的车或将不能上路!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

相信不少街坊家里都有一台电动车

平常出外买菜办事

都要靠它代步

电动车堪称我们的“出行神器”

特别是每次堵车望眼欲穿时

总有电动车从旁边穿梭而过




然而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数量逐渐增加

交通事故、充电引发的火灾等

由其带来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


隐 患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

随着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的“超标车”在道路上的“畅通无阻”,产品性能上已接近机动车,却按照非机动车使用和管理,且安全性能较差,交通安全隐患巨大,造成了许多人员伤亡事故。



各位车主注意!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定了!


       近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最高车速不超25km/h,禁止改装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存在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的趋势。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整车重量超过70kg。这些产品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


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首次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短途代步功能。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应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同时,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备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




规范还要求,在正常使用、合理可预见的误用以及故障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应当保证不会发生危险。危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产生的热量造成材料变质或人员烫伤;在充电、行驶等过程中引起燃烧、爆炸、触电等;因整车或部件发生断裂、松动、变形以及运动干涉等情形而导致的人身伤害。


此外,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


设置11个月的过渡期


《规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鼓励生产企业

按照《规范》组织生产

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规范》的产品

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规范》的产品

《规范》正式实施后

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原有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怎么处理?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MORE相关案例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