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这事儿,
大家几乎每天都会做。
现在朋友圈里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
打广告卖东西的、晒娃的、
秀恩爱的、发心灵鸡汤的....
不过,微信朋友圈也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传播谣言、虚假信息,
也是违法行为!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在6月20日将造谣男子刘某(男,46岁)抓获。
原来,身为出租车驾驶员的刘某平日在该学校周围接送学生上下学,为图自己方便,经常将车违章停放在该学校路边或门口,影响了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在多次受到学校工作人员劝导后,刘某便心生不满。当天正好看到学校附近停有一辆高档车,就用手机拍摄下视频,将这辆本是学生家长的车,假称是学校工作人员的座驾,发到微信朋友圈诋毁攻击学校工作人员,造成了恶劣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刘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目前,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大家在网上发布言论要注意,
不负责任地发布诋毁他人的言论,
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也提醒大家:谣言止于智者
请勿编造假信息,诽谤他人搞攻击。
收看信息辩真假,不能随便乱转发。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共同净化网络环境,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