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某因婚后夫妻感情不合,遂提出离婚,但其配偶王某某不同意离婚。为此,范某某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离婚。
【立案技巧】
鉴于范某某坚持离婚,我方接受范某某委托前,曾与王某某沟通过,首先建议双方冷静,不要离婚。如协商不成建议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但王某某坚决不同意离婚,为此,为减少委托人损失,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我方进行如下代理操作。
1、准备离婚证原件(如没有,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打印登记档案并加盖档案章,该材料与结婚证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准备:房产证,车辆所有权证、银行存款等,其中银行存款余额不清楚,可提供对方身份证号或存款账号信息,立案后由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去银行查询;
3、诉讼请求中,首次离婚诉求分割财产数额不宜过高。
鉴于首次诉讼中,如一方当事人拒绝离婚,则法院首次不会判离婚。如首次诉讼中要求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数额过高,则诉讼费较高,且因对方不同意离婚而全部损失。
为此,如需分割财产,只需列入总额不超过20万元财产,则诉讼费可控制在300元内,或只要求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则只需交50元诉讼费。
4、诉讼立案后,及时撤回诉讼请求。
鉴于对方不同意离婚,在首次立案后,待对方签收传票后,立即撤回起诉,待撤诉裁定书签收后6个月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可把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列出,要求依法分割。
律师接触该类案件时,应先劝和不劝离,待首次离婚撤诉后,如双方确无和好可能时,根据律师的办案技巧及经验开展诉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