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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作者:麒正律师 时间:2019-08-22
典型案例:

 

很多用人单位出于各种原因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怎么解除才不违法?是很多用人单位比较困惑的问题。对此,听听律师是怎么说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双方协议解除。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分三种: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3、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只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下,用人单位才属于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但是,即便是合法解除,用人单位在以上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下,同样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大家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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