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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会计账簿吗?
作者:麒正律师 时间:2019-09-12
典型案例:

很多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因此,很多时候对公司究竟运行的怎么样并不清楚,尤其关系到分红的时候,往往被公司的实际管理者或者大股东以各种理由拒绝分红,这个时候就有一些股东想查阅公司账簿,但是公司也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那么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有权复制公司会计账簿呢?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 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 求公司提供查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有限公司股东是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不能复制会计账簿的。而且查阅还必须提出书面请求,只有在公司收到该请求十五日内拒绝查阅的,股东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 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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