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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转账,可以认定为借款吗
作者:麒正律师 时间:2020-05-26
典型案例:


案情介绍

小明和小红大学相识,感情十分要好,每每到了重要的节日,小明总会给小红发红包庆祝节日,有时候是520元,有时候是1314元,数额大小不等,但是都是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总计4188元。后来小红做生意经营不善,小明转账30万给小红帮助她渡过难关,之后二人分手,小明可以向小红主张返还哪部分款项呢?




麒正律师说法:


1、上述4188元的款项之所以不能认定为借款是因为二人当时处于恋爱关系,其谐音与恋爱中的示爱语言高度一致,若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是借款,会被认定为赠与,因此律师提醒若是特殊金额的转账,转账方在转账时应备注说明款项性质,否则,很难被认定为借款。

2、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借贷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事实

2)借款已经提供给借款人的事实

3)返还期限届满或者是催告并且经过了一定时期的事实

3、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应当注意,若借款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或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责任,因此,贷款方只需承担本金的还款责任,不需支付利息,已经给付的利息可以冲抵本金。

4、未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过高的处理情况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若逾期未还款,贷款方还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① 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 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案件结果:

1、经过法院审理查明,4188元的款项分为五笔,分别是2010.5.20520元,2011.5.201314,2012.5.20520元,2013.5.20520元和2014.5.201314元,该笔款项属于特殊金额,原告无法举证证明是借款,因此,不能主张返还;

2、对于剩余的30万元,小明提供了转账记录,和电话录音(录音中小红承诺会按时还款),因此法院认定为借款,要求小红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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