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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律师协会于1978年12月25日经青岛市首届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在是第四届。会长郑可悌,副会长刘正江、刘学政、栾少湖、兰庆洲、周海燕,秘书长钟顺青。市律协目前共有团体会员100个,个人会员近1500个。2003年新一届协会本着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原则,与司法行政机关分离办公,设置了专门机构。

    青岛香港中路20号 黄金广场19层1906室 邮编266071 电话:0532-5022731

    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律师协会通过自己的工作,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会员执业水准;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处理对会员的投诉;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等。

    青岛市律师协会下设律师管理与发展、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与纪律、律师继续教育、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及保险基金管理四个工作委员会和刑事、民事与劳动仲裁、公司、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房地产、行政八个法律专业委员会。担负着对我市律师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律师发展规划和策略;探讨如何加强对律师和律师所的管理;保障律师合法权益,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对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律师业务素质;开展业务理论研讨,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向社会宣传、推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等职责。

    秘书处是市律协的招待机构,下设会员部、培训部、调研部、办公室四个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市律师协会坚持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在不断抓好律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的同时,努力将协会建成“四个律师中心”,即律师界感情交流中心,提高执业律师的理论素养和执业水平;律师界的管理经营指导中心,促进律师所内部管理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律师执业维权和维护形象中心,切实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同时严肃纪律维护律师的整体形象。

    市律师协会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承担各项职责任务,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工作,去年,对我市律师业的现状、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以及发展策略等多方面有了一个较全面客观的认识和评价。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省律协召开的业务理论研讨会。认真抓好维权维纪工作,努力维护律师所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对律师的投诉举报。由于成绩突出,市律协多次被省律协评为理论研讨组织奖,市政法委评为政法宣传先进单位,去年又被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和市民政局评为诚信民间组织。律师协会正在律师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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