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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个人财产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8-09-10    来源:祝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个人财产的认定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

(1)工资、奖金,还包括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这些均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包含劳动收入,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即经济利益,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如署名权等等。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

    

      二、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非夫妻共同财产是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的。一般而言,下列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非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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