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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
发布时间:2018-09-26 来源:王律师
一、常见的遗嘱类型: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
二、遗嘱继承适用的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遗嘱继承应提交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公正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
4、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5、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6、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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