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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划伤小区内乱停放车辆行为
发布时间:2019-10-28 来源:
李某某发现小区有辆宝马车乱停在自家楼道门口,认为有碍自己的出行,想着教训车主,遂用石头将该车划坏,经鉴定该车损失价值1.5万元。
本案存在的争议时李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寻衅滋事罪:李某仅因为车辆停放在自家楼道口,有碍出行,遂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是一种无事生非、出于报复、逞强好胜的心理。通过损坏他人财物来达到自己逞强好胜、耍威风的最终目的。
故意毁坏财物:主观上是出于报复、泄愤,但其最终目的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从客观方面来看一般是事出有因。
律师说法:本案中李某仅因为车主乱停放车辆挡了路就损坏车辆,从主观上看是无事生非,并非是针对特定人的行为,因此张某的行为更为符合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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