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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港无人提货,承运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应该如何计算?
《海商法》二百五十七条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更多>>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导致对方漏保,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版》 CFR章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b款: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如有的话),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后者取得保险所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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