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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行人无故被车撞伤谁来负责?
作者:麒正律师 时间:2016-03-16
典型案例:

王潇在某晚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而该路段限速每小时60公里。王潇为了躲避李力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贺某撞伤,导致贺某住院花去医药费大约5万元。行人贺某该向谁主张赔偿责任?

麒正律师说法:

行人贺某可向王潇与李力主张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二人以上不存在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不是共同侵权。若每一侵害行为不足以造成损害后果,需要共同结合才能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加害人承担按份责任。王潇有酒后超速驾驶的加害行为,李力有违章逆行的加害行为,两个加害行为结合在一起造成贺某受伤这一损害的发生,王潇与李力应根据认定的责任大小承担按份责任;责任大小无法确定时,由二人均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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