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信息 律师马上回复
您当前位置是:首页>>婚姻家庭篇
表兄弟姐妹结婚,婚姻关系有效吗?
作者:麒正律师 时间:2016-02-28
典型案例:

小王和丽丽是表兄妹,从小感情甚好。真可谓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二人大学毕业后,就在当地登记结了婚。双方的父母很高兴,因为这门亲事让他们觉得“亲上加亲”了。后来,小王、丽丽共同的姨妈得知此事极力劝阻取消这样的婚姻,并对其进行解释这样的结合是不合法的。但是,小两口及其各自父母仍不以为然。于是,小王和丽丽的姨妈到当地所在法院申请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

麒正律师说法:

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小王和丽丽的姨妈的做法非常正确。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再依据该法第十条的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法律之所以做这样的禁止性规定,主要是为了优生优育,避免人为地制造残疾后代,从而提高整个国家的人口素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MORE相关案例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