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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期间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作者:麒正律师 时间:2016-02-28
典型案例:

不久前,周先生按照公司规定申请回家探亲,途中发生泥石流不幸遇难。其家属要求其公司作为工伤,享受部分保险赔偿,公司拒绝了周先生家属的要求。请问,周先生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麒正律师说法:

不能。不符合工伤保险所界定的工伤范围,也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视为工伤的情况。本案中,周先生已经离开了单位,并且是为了探亲而不是工作,发生事故的地点不是工作地点。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职工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如何处理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局的复函》  你局川劳险(81) 29号《关于因组织统一安排回家探亲的职工,在途中发生非本人所能抗拒的伤、亡事故,是否按因工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职工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的,应按非因工伤亡处理。如个别伤亡职工家庭有困难的,可由企业单位在福利基金、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酌情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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