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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私自圈占与邻居共用的楼梯平台吗?
作者:麒正律师 时间:2016-02-28
典型案例:
洪某与马某同住18楼,两家共用一个楼梯平台。洪某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为堆放装修材料,将楼梯平台圈占了起来。马某认为洪某圈占楼梯平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洪某恢复原状。洪某认为小区有电梯可供上下,自己圈占楼梯平台并未对马某构成妨碍,不同意拆除。洪某的行为合法吗?
麒正律师说法:
洪某私自圈占楼梯的行为是非法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马某作为业主,享有与其房屋相毗连的楼梯共同部分的共有权。洪某占用楼梯平台的共有部分,将其作为自己的专有部分来使用,明显超出了合理的使用范围,构成了对邓某共有权的侵害,因此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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