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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商品有质量问题,也不能退换吗?
作者:麒正律师 时间:2016-02-28
典型案例:

杨小姐在某名品折扣店买了一条打5折的连衣裙,不料只穿了一个上午裙子就开线了,杨小姐遂去商店退换,售货员却说不能退换。当杨小姐拿出票据时才发现上面写着“打折不退不换”的字样。杨小姐还能要求退换吗?

麒正律师说法:

杨小姐可以要求退换。商家的“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声明是无效的,该声明不能免除其保证质量的义务。促销商品并不意味着质量有问题,商家仍然要保证特价商品的质量。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仍然要为消费者退换商品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商家不能单纯以促销为理由拒绝退换商品。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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